各团市委、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省各直属 团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务院 《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 — 1 —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 〔2017〕 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5〕36号)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开展 “双创双服”活动的安排部署,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 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 “大众创 业、万众创新” ,决定开展2018年 “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 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河北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省科协、省学联
承办单位:河北大学、共青团保定市委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河北省组织委员会 (以下简称 “省组委会”),由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及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 作的组织开展。省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大赛的 日常事务 (以上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1)。
大赛设立河北省指导委员会,由省组委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 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 界等人士担任成员。
大赛设立河北省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 “省评委会”),由 省组委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 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比赛的组织开展、 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参赛内容和对象
1.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 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 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 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 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 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项目申报标准等详见 《“创青春”河北省 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见附件2)。
2. 按照2018年全国 “创青春”大赛的相关要求,在符合大 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大赛设立 MBA、网络信息经 济等专项竞赛,由共青团浙江省委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 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
MBA 专项赛: (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 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 MBA 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 对象:就读于 MBA 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 创业项目计划书 (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 — 3 —具体组别)参赛。(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 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8年3月启动,7月进行决赛。
网络信息经济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 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 式:通过提交基于网络信息经济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是否已 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运营的项目)参赛。 (4)参赛名额: 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8年3月 启动,7月进行决赛。
以上2项专项竞赛不组织省级比赛,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具体参赛内容及参赛规则详见大赛官方网站 http://www.chuangqingchun.net)中的“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3.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设立 “互联 网+”创业实战专项赛,由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协调相关 单位负责具体组织,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
“互联网+”创业实战专项赛: (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 方直接面向省内各高校开展。 (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 (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创新创意实战商业策划书,参加线上线 下实战演练参赛 (大赛组委会提供统一实战演练产品,并全程担 保)。 (4)参赛名额:通过校园赛,每个高校评选出1支团队参 加全省总决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8年3月启动,5月 进行决赛。
四、推进步骤
大赛的3项赛事分为项目申报、复评决赛和作品推报三个阶 段进行。
1.2018年4月,项目申报。各参赛高校按章程规定,对大 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出各校参 赛作品,省属本科院校选送参加省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5件。 其中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少于5件,参加公益创业 赛的项目总数不少于3件;其他本科院校选送参加省赛的项目总 数不超过20件。其中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 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少于2件;专科院校选送参加 省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件。其中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 总数不少于2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少于1件。每人 (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 事,不得兼报。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 业和未创业两类 (具体标准另行通知)。各高校在申报项目时, 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省评委会将在复评决赛阶段,针对两 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
本次大 赛 借 助 “创 青 春”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大 赛 官 方 网 站 (http://www.chuangqingchun.net)采 用 网 络 评 审 的 方 式 进 行,参赛高校确定报送作品后在比赛官网进行校级报备和申报,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申报表和汇总表 (可参考往年表格,具体以网 — 5 —站报备后自动生成的表格为准)以学校为单位发送至河北大学邮 箱,本次比赛不需要寄送纸质版资料,网络报备和申报截止日期 为4月18日。在3项主体赛事中,省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报备和申报期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2018年5月,复评决赛。省组委会汇总经校级审查通过 后的参赛项目,组织专家初评、复评,拟定于5月25-27日, 举行省级决赛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复评决赛阶段具体 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3.2018年6月,作品申报。省组委会选出若干优秀项目, 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 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1.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曾庆泉 王鹏程
联系电话:0311—87902343 (传真)
电子邮箱:xuexiaobu508@163.com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53号
邮 编:050051
2. 河北大学
联 系 人:白 金
联系电话:0312-5079462;13303123113
电子邮箱:hbcqc2018@163.com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
邮 编:071002
3.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
联 系 人:李宇杰 段向南
联系电话:010-52878507 62672690 (传真)
电子信箱:kefu@chuangqingchun.net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 B 座1605
邮 编:100190
附件1: “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附件2: “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附件1: “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
共青团河北省委书记 宋华英
副主任:
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 孙朝阳
河北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廷山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赵爱平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郑丽萍
河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 孙玉璇
河北大学党委常委 王培光
成 员:
共青团河北省委学校部部长、省学联秘书长 郭荣辉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主任 姬振旗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处处长 李会朋
河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副主任 苑社民
共青团保定市委书记 金培元
河北大学团委书记 梁 巍
秘书长: 郭荣辉 (兼)
副秘书长: 梁 巍 (兼)
共青团河北省委学校部调研员 李 楠
共青团保定市委副书记 阮 玉
附件2: “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河北 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和省学联主 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 举办一届。
第二条 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 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 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 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 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 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 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 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即 “挑战 杯”河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 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 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 — 10 —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 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 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 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 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 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河北省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 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 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 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 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 领导组成。
第七条 大赛设立河北省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 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河北省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 名。
第八条 河北省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 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 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3. 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 11 —4. 议决其它应由河北省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九条 河北省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河北省组 织委员会通过的章程组织大赛活动并向河北省组织委员会报告工 作。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 竞赛设立河北省指导委员会,由河北省组织委员会 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 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河北省指导委员会设主任 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 河北省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为:对大赛的组织工作 及高校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给予宏观性、战略性指导。
第十二条 大赛设立河北省评审委员会,由河北省组织委员 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 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河北省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 评审委员若干名。 河北省评审委员会经河北省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 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河北省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 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 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 审看参赛项目,与作者进行问辩;
4. 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第十四条 各地市、各高校须根据自身实际,逐步举办与省 级、全国大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各地市团委、教 育部门、人社部门、科协、学联联合设立市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 评审委员会,各高校团委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协 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和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十五条 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 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 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 (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 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 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 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第十六条 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 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 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 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 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 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 (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 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 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 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 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 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运营 时间在3个月以上 (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 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 (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 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 征 (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 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 特征 (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 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 五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第十七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 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 报单位。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 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含 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八条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 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 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 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 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 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 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 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九条 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 兼报。
第四章 展览、交流、孵化
第二十条 河北省组织委员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 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其它活动,丰富大赛内容。
第二十一条 河北省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项 目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全国 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二条 在每次大赛举办期间,河北省组织委员会将联 合地方政府、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 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先转化。
第二十三条 河北省组织委员会将加强与金融机构、风险投 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方面的合作,并通过成立大学生创业联 盟等,为高校学生通过参与大赛实现创业提供支持。
第五章 奖 励
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的3项主体赛 事的参赛项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一定比例参赛项目进入决赛。 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 奖。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 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 例原则上相同。
第二十五条 参加全省决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的,由河北省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在符合本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河北省组织 委员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单项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 诉期。若收到投诉,大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项目资格不符者,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 励,通报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 资格或其它处罚。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 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 大赛承办单位有权以河北省组织委员会名义寻 求大赛及3项主体赛事的赞助。
第二十九条 www.chuangqingchun.net为 “创青春”全国 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由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主 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河北省组织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 大赛主办单位及河北省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