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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北方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21:44:33        访问次数:171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等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各项工作和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河北北方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该方案经2019年11月1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施行。

特此通知。

中共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提升学生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牢记历史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为推进学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个统一”的基本要求,将广大同学紧密地团结在学校党委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针对学生会组织“行政化”、脱离同学等苗头问题,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学生干部产生机制不规范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我校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3年内有明显改进,努力在2020年前,使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积极争取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使各级学生会组织的地位得到加强,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充分发挥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进一步扩大我校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进一步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进一步推动建设“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四、改革举措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深化“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活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更多忠诚担当的优秀学生骨干,在广大同学当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引导广大同学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旗帜鲜明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强化社会实践育人,通过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广大同学深入基层一线,在实践中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坚定理想信念。

(二)引导服务广大同学成长成才

深化服务内涵,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上。密切关注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的现实需要,主动为他们的知识教育、素质养成、心理健康、创新创业等提供帮助,推动广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激发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创新服务的方式和载体,密切结合同学们的思想观念、行为特点和接受习惯,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注重联系服务和教育引导的有机结合,关注同学的需求,做好思想沟通、情感交流等工作,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之中。要注重发挥榜样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寻访选树身边的榜样等活动,营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广大同学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建功立业,积极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三)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

为学生会组织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提供支持,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学校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学生会组织要主动配合团组织的指导,协助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

(四)积极建设“网上学生会”

充分运用学生会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平台,加强和广大同学的直接联系,拓展网上工作阵地,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促进学生会工作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强学生会组织与青年学生的联系和互动,制作传播贴近大学生特点的新媒体内容产品。搭建网上工作平台,充分利用校学生会微信、微博,实现信息传递的扁平化,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促进线上线下工作联动,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同学的参与度满意度。依托校学生会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平台,问需问计于广大同学,及时收集、回应广大同学的意见建议。加强网络舆情搜集研判,规范学生会新媒体管理,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网上舆论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五)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

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要按照全国学联、省学联相关要求,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进一步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推动学校将校学生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功能作用写入学校章程,不断优化和提升校学生会的作用和贡献。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强化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六)打造学生会组织三级联动工作格局

深化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学生会对院级学生会、院级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级学生会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建立健全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建立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作为评价学院共青团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各级学生会组织须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得超过两年。大会代表选举应充分考虑到学生分布和代表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大会代表经班级、院级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院级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院级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八)落实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

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代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常任代表由各院系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1次会议。校级学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校党委批准。

(九)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

各级学生会组织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在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4至6名组成。各级学生会组织下设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校级学生会组织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1%。

(十)强化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学生会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兼任社团联合会主席,负责学校社团工作,统筹全校学生社团的注册、年检、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学生社团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由所挂学院、部门负责的相关社团。完善社团联络与服务中心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社团成立、注册、监察等工作机制,对社团会费管理等工作机制进行调研和改革,积极扶持、打造“社团文化节”等系列品牌社团活动和精品社团。

(十一)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进一步提高权益维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优化校学生会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工作机制。建立依托网络新媒体平台反映、维护同学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建立调研机制,定期收集同学们最关心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部门。

落实问题反馈制度,切实推动问题解决。积极推动学校规章制度明确校学生会参与学校民主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学校党政部门落实反馈学生提案的工作制度,回应和解决同学们重大关切问题。推动校级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参与学校咨询议事监督机构,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推动校级学生会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等工作。

(十二)创新工作机制

广泛吸纳同学共同参与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学生会组织作用。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同时防止网上负面影响。校级学生会组织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评价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通过校学生会官方微博、微信账号等平台,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

(十三)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

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予以公布;针对学生会组织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要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相应规定和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注重加大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和凝聚;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十四)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

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实施

本方案经学校党委审定后下发。校团委要指导校学生会制定若干具体措施,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落实到位。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