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经研究,并报请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拟定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第二次学代会是我校广大学生校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尤其是选好学生代表对学代会顺利召开并取得实效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现将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从河北北方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243名,约占我校学生总数的1%。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学生代表中普通学生人数不低于6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学代会的代表应是有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三)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建设的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了突出成绩;
(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和信任;
(五)坚持原则,以对学生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学生组织和青年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提出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见附件2),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后向筹备工作委员会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筹备工作委员会对上述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没有达到多于应选名额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筹备工作委员会补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筹备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批复。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并将学代会代表选举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单(见附件3)报筹备工作委员会。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筹备工作委员会呈报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过的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4)及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5)。
四、有关要求
各选举单位务必于10月26日之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和代表选举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单(见附件3)报筹备工作委员会,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并将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和关于出席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附件5)报筹备工作委员会。
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docx
附件5:关于出席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docx
共青团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