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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7 08:12:59        访问次数:2043

 

各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提升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上级团组织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引导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二、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

三、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同步开展。

四、会议议程与内容

1.组织团员开展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团员特别是团干部一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2024〕14号,以下简称《条例》),在此基础上加强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引导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2.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团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由团支部,下同)要把学习贯彻团章和《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查摆不足。一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深入分析自身差距。二是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总结学习掌握情况,检视自身纪律意识和日常行为。三是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学习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进行自我剖析。同时,团支部委员会要对团支部的纪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3.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院系团委教职工团干部每人应当至少实地指导1个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按照开展会前学习、查找差距不足、召开组织生活会、评价与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总结。流动团员可在流入地(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教育评议,有关情况和评议结果应由流入地(单位)团组织及时反馈其团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鼓励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在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详见附件4。

4.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5.切实抓好改进提高。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学校团委备案,并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6.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共青团中央已制作团纪处分条例导学资料等学习素材,在“智慧团建”系统发布,供团内学习使用详见附件1-3。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强化领导责任,组织专职团干部结合职能分工至少实地参加1个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结合实际对基层做好指导赋能。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加强具体指导,应在组织生活会前开展团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明确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组织生活会要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要求,坚持团员主体,结合实际开展好会前自学或集体学习,查找不足要勇于解剖自己、见人见事见思想,互相评议要开诚布公、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严禁搞打卡、摆拍、作秀,严禁硬性要求团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严禁硬性要求团员提写个人发言材料,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应于3月底前完成,并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做好记录。各分团委(团总支)请于3月25日前将《河北北方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报告》(附件7)和《河北北方学院××分团委(团总支)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优秀等次和未参与评议党员统计表》(附件8)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联 系 人:徐梓萱,刘梓莹

联系电话:13315797462,17330395035

 

 

共青团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导学资料.docx

附件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思维导图.pdf

附件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学习手账.pdf

附件4: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pdf

附件5:组织生活会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示例).docx

附件6:《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pdf

附件7:河北北方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报告.docx

附件8:河北北方学院××分团委(团总支)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优秀等次和未参与评议党员统计表(共2表).xlsx